鄭東在法庭接受庭審。 徐高純 攝
在庭上,這位父親悔恨莫名。 徐高純 攝

“我用膝蓋頂住了鋼管將管子折彎了打女兒的腿”,鄭東毆打女兒所使用的“鋼管” 申冉 攝
  中新網南京12月2日電 (記者 申冉) 為了讓不思“上學”的女兒“上進”,一個父親對著自己的親生女兒使用扇耳光、腳踹、用鋼管抽打的方式持續毆打了一個小時,致13歲女兒經搶救無效死亡。2日,在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庭審,涉嫌故意傷害致親生女兒死亡的父親南京市民鄭東一審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嚴父”之愛失控滑向暴力“魔鬼之手”摧殘年幼生命
  在中國家庭的傳統觀念中,把父母之愛稱為“嚴父慈母”,家庭教育中,父親的角色往往是唱“紅臉”,然而當“嚴父之愛”失控滑向暴力,就變身成了“魔鬼之手”摧殘年幼無助的生命,釀成家庭慘劇。
  當日接受庭審的嫌疑人鄭東,曾經是一位普通的父親,2003年與妻子離婚之後,女兒小鄭隨其生活,十年來,父女二人相依為命。
  2013年9月小鄭上初中後,因在校表現不佳被父親數次打罵。2014年3月18日晚10時許,因女兒放學回家晚,又懷疑女兒有早戀及交友不慎的情況,鄭東遂用扇耳光、腳踹、用鋼管抽打的方式持續毆打女兒,直至女兒倒地。當晚11時許,鄭東將女兒送至南京市第一醫院搶救,但搶救無效。小鄭歿時年僅13歲。
  根據鄭東的供訴,打死女兒是因為女兒的倔強讓自己一時間失去了理智。
  他回憶:“案發時女兒大概是九點多回來,我當時在家等她,在玩電腦,一邊等一邊生氣,因為女兒不好好上學,我很生氣,這個時候我已經辭職了,因為要接送孩子和工作衝突。女兒回來後,我讓她跪在那裡反省,她也按照我的要求跪在那裡了,我就跟她講為什麼老不聽我的話,我當時頭腦失去了控制,她又跟我頂嘴,我就用手掌抽她嘴巴,具體抽了多少次不記得了,打了好多下,我打她她還跟我頂嘴,說不想上學的話,我就拿鋼管嚇唬她,我就想好好教育她一次,讓她怕我……我用膝蓋頂住了鋼管將管子折彎了打女兒的腿,當時女兒是害怕的,但她嘴巴上還是不服輸……打她的時候我看到她臉上、身上的傷,臉已經被我打青了、腫了,牙齒也掉了,女兒在打的過程中也求我不要再打,我就想讓她好好上學,當時失去控制了……”
  獨身父親的尷尬困境“雙面父愛”的唏噓結局
  在法庭上,無論是檢察官、辯護律師、證人證詞還是鄭東本人,都認可了鄭東對女兒的父愛是真實的。
  據鄭東陳述,文化程度不高的他,因為女兒學習成績不好,在女兒小學三年級的時候就給她請了家教,每門科目每個月花800元,對於一個並不富裕的普通家庭,這筆開銷並不小。
  由於女兒貪玩喜歡去網吧,甚至在三次離家出走最後一次就是躲在了網吧里,為此鄭東跑遍了周圍知道的網吧,和網吧老闆說不能讓自己女兒再來。
  因為女兒在網吧玩,社會關係複雜,學校要求家長配合管理孩子,鄭東為此辭去了工作,一個月里天天接送女兒。
  為了和女兒改善關係,有一段時間,鄭東即使是上夜班,也堅持早上5點半起床為女兒做早餐,6點鐘準時叫女兒起床。
  “家門口熟悉的人都能體會我對孩子的關心。”鄭東在庭上反覆說起自己對女兒的愛。
  然而作為離異的獨身父親,如何教育正值青春期的女兒成為一件尷尬而困難的事情。在鄭東的心裡,打孩子是為了教育孩子。“我的觀念是打一次就要讓她曉得,讓她害怕,我不知道這是違法的事情。不知道要通過機構、組織來獲得幫助。”
  鄭東坦言,和女兒平時雖然關係不錯,但是交流很困難,“有些事她不願意跟我說,她在外面找朋友的事情也不願意跟我說,更多的時候她願意跟她媽媽說。”
  在案發當晚,小鄭告訴鄭東自己不願意再上學,父女矛盾迅速激化,“我跟她說最起碼要把初中學好,不要像我一樣一輩子吃了沒文化的苦。”鄭東的苦心在情急之下變成了暴力,當棍棒打在了女兒的身上,父女之間最後的交流餘地也蕩然無存了。
  相較於鄭東“父愛”無奈的一面,鄭東在死去的女兒身上留下的纍纍傷痕則讓人觸目驚心。
  在2013年,鄭東就有過一次將女兒的手指打斷。
  而鄭東對女兒的最後一次“暴打”,根據檢察官出具的小鄭的驗屍報告顯示:在案發當晚鄭東通過扇耳光、拳打腳踢、用鋼管毆打的方式,對女兒實施的多次、長達一個小時的毆打,導致13歲的小鄭因全身多處機械性損傷致心、肺、脊髓挫傷併發肺脂肪栓塞而死亡。
  在案發現場的裡外屋牆壁上,滿是小鄭被打後濺出的血跡,小鄭的衣服上也是殘留了大量血跡。
  面對自己的罪行,鄭東在庭上反覆懇請法庭判處自己死刑立即執行,“我此生最對不起的就是我的母親,最愧對的人就是我的女兒,我為人父卻不能盡到一個父親的責任和義務。現在我沒有了未來也沒有了希望,我只想儘快拯救我自己,懇請法院判我死刑立即執行。”
  第三方力量缺失讓困境中的孩子危機四伏
  在庭審中,鄭東悔恨自陳:自己父親因車禍早逝,獨身的母親含辛茹苦帶大自己,自己還多次淪為階下囚讓母親失望難堪,更因為文化水平不高導致事業和家庭生活不順;而在自己對女兒實施暴力的時候,因為不懂法律常識,身邊也沒有一個人阻止自己,導致自己失去理智,下手越來越重。
  父愛的錯位,讓這對血濃於水、相依相靠十年的父女最終悲慘收場。
  鄭東的辯護律師、江蘇金路律師事務所律師薛忠貴在庭上疾呼,“為什麼類似於鄭東棍棒教育的家庭暴力傷害案在中國社會屢屢發生?有沒有社會的原因?他的行為不是個別現象。據全國婦聯的一項調查顯示,在中國2.7億個家庭中,約30%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其中施暴者九成是男性,家庭暴力日趨激增。中國封建禮教中‘父為子綱’的父權觀念根深蒂固導致‘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成為理所當然,濫用父母監護權的行為被民眾熟視無睹。”
  本案的主審周侃法官也在宣判之後提出司法建議,未成年人作為身心發育尚未成熟的群體,其自我保護和自我生存能力不足,在成長過程中需要家庭、社會的關愛,但是在現實生活父母管教子女的過程中,模糊了正當懲戒子女和侵害子女人身權利之間的界限,釀成悲劇的不在少數,不容忽視,應當引起社會關註。“父母應該意識到,子女並非父母的私有財產,而是獨立的生命體,其人身權利應受到國家法律監督。”
  本案的人民陪審員黃瓊花在庭審期間多次流下眼淚,她在審判結束的採訪中一邊哽咽一邊說,“本案的受害人學校和親屬在第一次發現孩子被父親毆打,為什麼沒有報警?警方哪怕是通過訓誡,也能夠提醒鄭東不可以打孩子,這多少能讓這個父親受點教育,至少讓他知道打孩子是違法的。要付出多少孩子們血的代價,社會才能警醒?”
  “在樂燕案之後,我們希望能夠通過媒體宣傳以及地方立法的努力,減少乃至不再出現這樣的未成年兒童被傷害事件,但是這條路還很漫長。”同樣是震驚國內外的南京“樂燕餓死女童案”主審法官的周侃遺憾地告訴記者。
  周侃向民眾呼籲,“每個人都應該轉換自己的理念,希望每個市民都能成為維護未成年人權益最大化的一個原子,從每個人自己做起,首先善待自己的子女,耐心教育溝通;也昧心自問,當鄰居家傳來孩子被打罵的聲音,有沒有過去問一句,勸一句。從自己做起,從自己身邊做起,從現在做起,這樣才能防止這樣悲劇再次發生。”
  據悉,南京法院正在牽頭組織未成年人保護的法制研討會,聯合各職能部門,商討和制定保護困境兒童的干預報警機制,爭取先行試點。(完)
(原標題:父親打死親生女被判無期徒刑 畸形父愛終釀家庭慘劇)
編輯:SN182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pb50pbqjm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